近日,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观看了《苍天》这部电视连续剧,心中久久的不能平静,我不但为战争年代的马锡五所表现出来的坚持正义、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用法律原则敢于与敌人作斗争的英雄气概所感动,更为他一心为民、服务于民、贴近人民、不辞劳苦,运用审判和调解方式及时维护人民权益的伟大崇高精神所敬佩。我作为一名和平时期的基层人民法官,胸挂天平,头顶国徽,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审理每一起案件的时候,我在想,我们应该向老前辈马锡五同志学习,应该走近群众,贴近基层,把苦累留给法官,让群众满脸笑容。
这不正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实体现吗?!电视剧《苍天》很好地诠释了这一治国理念,它的意义即是历史的,更是现实的……
现在,法院系统涉诉信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个中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首要的诱因应属法官的审判水平和自身素质存在着差距。体现在执法上,个别人缺乏大局意识,存在重判轻调的心理,认为判决简单省事,自生威风,而调解费心费时费力费事,是和稀泥、没水平的表现,从而把调解当作走过场,甚至连过场也不走,造成执法作风粗糙,方法简单,导致“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后果,引发频繁上访,严重影响司法为民的正常工作和社会安定局面。为了克服工作被动,维护稳定,真正落实司法为民,应大力倡导法官重新掀起学习“马锡五”的新高潮。
对于中国法学界来说,“马锡五”已不仅是一代司法工作者,而且代表着一种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学过法律的人绝对不陌生;它几乎成为一个历史的概念,已成为法学知识体系中的名词。重提法官学习“马锡五”,就是学其审判精髓——判决和调解相结合。在陕甘宁边区长期从事人民司法期间,他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他执法严正,刚正不阿,其广受欢迎的“马青天”法官形象深深铭记在人民心间。有的人认为,“马锡五”早已成为昨日黄花,有些太过时了。但这种独特的审判方式没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是我们法官努力学习的楷模。目前存在于法院执法当中的现象,恰恰是缺少这种审判方式,法官主观行事断案,不深入调研,懒得做群众调解工作甚至放弃去做,死抠法律条文,重审判、轻调解,民心不服、怨气大,结果使原被告拿着判决书也到处上访闹事。如果我们的法官塌下心来,谦虚地学习马老的审判方式,哪怕是一丁点,我想局面必然会大为改观。
归纳马锡伍审判方式的特点有三。一是深入实践、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了解案情,原原本本还原案件。二是一刻也不离开人民群众,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三是深入到群众中去,辩法析理,强调说服、调解解决纠纷。其精神实质就是要接近群众,为人民服务。这与我们当前提出的“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主题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一刻也不要离开人民群众”还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就是要以简单的、具体的、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靠得住的方式服务群众,实现正义!就是要让人民法院真正像列宁说的那样,成为“居民绝对易于接近的机关”!
然而纵观当前法官队伍,仍有少数无良的法官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有的不能正确看待群众的需求和评价,不能倾听群众的呼声,不能做到让群众满意;有的法官还感到很委屈、很不理解,为什么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工作,办了这么多案件,化解了这么多矛盾纠纷,群众仍然有意见;为什么我们自认为案件处理得很公正,但群众就是不认可。
究其原因,就在于群众意识不强,没有很好地开展群众工作,不能很好的与群众沟通、让群众参与、对群众公开、依靠群众的力量,法官的许多想法、动机和工作,群众都不知情,当然会有误解。
想解决上述问题,就要学习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归根结底,就是要尊重人民,就是要时刻擦亮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民性底色,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只要真正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各种各样的政策、方法、方式都会奏效;一旦背离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政策、方法、方式一定处处碰壁。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党和人民的深情重托,是历史和时代的神圣召唤,是对马锡五“东方审判经验”的最佳诠释。同志们!“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雄壮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提振信心,奋发有为,共同守护中国法制的湛湛蓝天,共同谱写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的华彩乐章!
学习“马锡五”,就是学习审判和调解相结合,两项同举同重,在一定程度上调解重于判决的审判方式。法官不仅要精通理论业务,而且要紧密联系群众,具备过硬的实践工作水平,要以“法”服人,更要以“理”服人,在秉公断案,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使广大群众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