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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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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对鄢陵县人民法院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人民法院数据分析服务。 (二)预算金额:60000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需求: 1、数据展示 个人质效展示:实时统计并展示个人的数据情况,每项指标评价等级,支持查看明细。 数据通报:提供一键生成质效excel表格功能,实现每月通报数据快速、便捷下达。 2、数据监管 实时监管本院各项指标数据情况,可纵向与往期数据情况进行比对,直观掌握业务态势是否有所提升;对异常数据结果主动预警关注;提供目标值设定,直观掌握业务指标是否达标;实时计算和展示本院各项指标与参考值、最优值、最差值的对比。 3、案由分析 掌握近年高发案由、热点案由情况,帮助了解当下社会矛盾发生的真实情况,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可视化首页 可视化首页支持展示包含结案率、热点案件分析、办案效率指标、质量指标等业务数据。 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以上要求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4.报价文件需包含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响应文件邮寄时间及收件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1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3日18时00分。 2.地点:鄢陵县锦华路中段公安局东临鄢陵县人民法院4楼401室。 3.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6 3008 四、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4-726 3008 鄢陵县人民法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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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LFYZBCG〔2026〕003号 1.2采购项目名称:鄢陵县人民法院2026年装备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1日 1.5评审日期:2026年8月24日9时30分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2.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鄢陵县人民法院2026年装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音视频、网络、安全、恒温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成交信息 (一)成交人名称:河南诺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东风路142号瀚海海尚B座18层1809号 (三)联系人:王杨 联系方式:155 1763 9107 (四)成交金额:766150.00元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鄢陵县人民法院网》。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鄢陵县人民法院 地 址:鄢陵县锦华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7263 00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66 3748 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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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8月26日)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2026年8月26日-8月27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与许昌鑫泰置业有限公司、程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6)豫1024执137号 程小赖 40000元 家庭唯一住房租金 是 王辉0374-7263205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与许昌鑫泰置业有限公司、程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6)豫1024执137号 鄢陵县宜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256元 拍辅费 是 王辉0374-72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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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024执恢87号 郭华尚: 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与郭华尚、郭俊达、郭云飞、鄢陵县伟嘉木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豫1024执恢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腾房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地址:鄢陵县锦华路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374-7263205 邮编:4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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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鄢陵县人民法院2026年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FYZBCG〔2026〕003号 三、开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6年8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诺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东风路142号瀚海海尚B座18层1809号 (三)联系人:王杨联系方式:155 1763 9107 (四)成交金额:76615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许昌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地址:许昌市毓秀路文峰新村1幢东起1单元1层东户 (三)联系人:赵一梦联系方式:132 9822 7523 (四)成交金额:769348.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炜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246号1号-B号楼18层1806号 (三)联系人:刘格昊联系方式:135 6999 0969 (四)成交金额:781814.00元 五、公示期及媒介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7日; 公示媒介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鄢陵县人民法院网》。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鄢陵县人民法院 地 址:鄢陵县锦华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726300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66 3748 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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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8月24日)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2026年8月24日-8月24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 1 黄金良申请执行彭德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6)豫1024执恢3号 彭世旭 144000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被拍卖后房租 是 王辉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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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024执恢72号贾运芳、徐会举: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与潘俊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豫1024执恢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腾房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地址:鄢陵县锦华路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374-7263205 邮编:4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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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8月18日)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2026年8月18日-8月19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 1 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阳、刘银生、刘晓娅、刘伯稳、刘文生、李磊、董爱莲、河南贰壹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6)豫1024执130号 河南凝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44元 拍辅费 是 王辉0374-72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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