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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作者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5-05-21 11:07:49


  《强制执行》作者如今遇到了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麻烦事。

    近日,25集电视连续剧《强制执行》作者周伟、赵贵龙、朱坤雷的委托代理人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依法对小说《法院院长》作者黄云峰进行强制执行。

    10年前,一部讲述法院执行故事的电视连续剧《强制执行》在全国各大电视台热播。剧本《英雄三部曲之法院院长:强制执行》由周伟、赵贵龙、朱坤雷共同创作。2004年,该剧本由北京光明媒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等拍摄同名电视连续剧。2005年,电视连续剧《强制执行》在北京电视台、山东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四川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十几家电视台陆续签约播出。该剧VCD、DVD碟片由广东音像出版社出版,由广东鹏龙音像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011年2月,原告在市场上发现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文化出版社出版、署名作者为黄云峰的《法院院长》一书在北京、山东济宁等地新华书店销售。该书与原告创作的剧本《强制执行》,除地名不同外,其他内容几乎完全相同。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在国家级报纸上发表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另以原告名义重新出版,并判令黄云峰向原告返还报酬。2014年9月5日,经济南中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黄云峰向原告支付3万元经济赔偿金,被告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向原告支付1万元经济赔偿金,长篇小说《法院院长》著作权属原告所有。

    和解协议达成后,出版社很快履行了赔偿义务,被告黄云峰仅履行了协议确定的部分义务。近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济南中院依法予以立案。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责任编辑:乔瑞锋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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