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1:33
谭建宏:
本院受理魏雪诉禹州市水泵有限公司、谭建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魏雪申请执行鄢陵县人民法院(2014)鄢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