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鄢陵县法院屯沟法庭牺牲双休日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原告王某撤回对被告杨某的起诉,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2009年7月29日,临颖县铁星水泥厂租用原告王某的四轮拖拉机到陶城乡代张村被告杨某处送水泥,送到后,被告以该水泥厂以前送的水泥质量有问题为由,将原告的四轮拖拉机强行扣押。经双方多次协调未果,9月12日下午,原告诉至法庭。
屯沟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研究分析案情,认为双方都是受害者,为避免双方尽量减少损失,决定立即调解此案。因前段时间连降大雨,导致来往代张村的道路车辆无法通行。9月13日,法庭庭长李延军带领干警牺牲双休日组织乡包区领导、包村干部一同骑摩托到代张村,找到村干部、被告亲属到代张村向被告之父杨学言(被告已外出打工)做思想调解工作,对其讲法律,被告方认为如将拖拉机归还原告,自己所盖房屋屋顶水泥不凝固的损失向谁索要,故不同意放车。经法庭庭长耐心向其讲明法律后果,并向其讲请对自己的损失要走诉讼渠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午6时许,被告之父答应第二天将拖拉机归还车主。9月14日上午,法庭干警乘坐三轮摩托车再次来到代张村,通知原告到场,经调解,原告不再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将自己的拖拉机开走,并表示撤回起诉,该案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