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律问答

拿到法院生效判决超过二年后才申请执行,法院会受理吗?

发布时间:2015-08-21 08:48:39


问:我一个朋友借了我3万块钱没还,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他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我3万块钱。拿到判决书后,他跟我说现在没有钱,等有钱了一定还我,当时他的情况也确实是没钱,所以我就一直等他,也没去法院申请执行。现在我听人说,超过两年没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就不管了。我和他是2013年5月6日去法院领的判决书。请问我现在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受理吗?

                             新余 简某

  答:法院会受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结合你的情况来看,已经超过了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因此,法院会受理你的申请,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你朋友提出时效抗辩,说你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法院就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如果你朋友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审查你的申请是否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会依法受理并强制执行。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乔瑞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