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5-10-13 08:38:02
常荣华: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姚凤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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