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儿由女方抚养,一个女儿由男方抚养。然而,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女儿,双方越闹越僵,一气之下,男方袁某将前妻许某告上法庭,索要探望权。近日,鄢陵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袁某与被告许某于2006年10月23日依法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三个女儿,长女袁诗X,次女袁某某,小女袁X。2014年8月6日,被告许某起诉离婚,经调解,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婚生女儿袁某某、袁X由许某抚养,婚生女儿袁诗X由袁某抚养,抚养费各自自理。后被告许某与原告袁某对婚生女袁某某、袁X因探望权产生纠纷。
袁某称,双方离婚协议签订后,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助行使探望权,剥夺了其与两个女儿相处及两个女儿享有父爱的权利,对两个女儿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双方虽已离婚,但原告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两个女儿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关怀和教育,使孩子能健康成长。要求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每月探望孩子一次,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上午十点原告从被告处接孩子回原告处,周日下午五点送回被告处。
许某则认为,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现我又已再婚。2015年过完年,我已将袁某某、袁X二人户籍上的姓名改为许XX、许X。我再婚后的家人对她们视如已出,疼爱有加,而原告一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以探望女儿为借口骚扰被告及女儿现在的家庭生活,原告的行为根本不能给两个女儿带来良好的生活条件及良好的教育,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