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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

异地申请人送锦旗感谢鄢陵执行法官

发布时间:2017-02-17 14:34:47



  “为了我的事,你们跑了那么多趟,作了不少难,还差点被挨打,送个锦旗表示我的心意”。2月16日下午,来自襄城县的赵某将一面印有“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的锦旗送到鄢陵法院执行法官程松锋的手中。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被执行人杨某、李某与申请人赵某发生债务纠纷,2016年10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民终199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申请人赵某33055.64元借款及利息,被执行人杨某负连带还款责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李某一直未能把钱还上。

2月13日中午,我院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指引下,驱车近百公里前往郑州,将被执行人杨某抓获,杨某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被拘留。14日,执行干警又前往襄县寻找另一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所在单位以种种理由阻挠执行干警进入,致使李某未被执行,我院以妨碍执行为由对李某所在的单位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15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法官又对李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被执行人李某表示近期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工作精神也深深地感动着当事人,让他们亲身感受到执行人员工作的辛苦与不容易,也因此取得了他们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责任编辑:乔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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