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让我享受到了法律援助,希望法院能出更多像贾志豪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这是一名残疾申请执行人在感谢信中的一句话,同时也坦露了这位残疾申请执行人的心声。
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苏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3年12月结婚,生育两个女儿,1997年崔某在下岗后打工时双腿摔伤,造成二级伤残,从此开始了轮椅上的生活,其妻两次提出离婚,法院于2005年10月判决双方离婚,婚生两个女儿由崔某抚养,苏某承担抚育费60355元,苏某分文未付。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被执行人苏某无业,一直在其父母家居住,无其他收入来源,多次执行均无结果。
执行局执行法官贾志豪接手该案后,对双方的家庭状况及收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同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作好申请执行人的稳控工作,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腿脚不便,多次到申请执行人家中接受其咨询,或者在法院楼前对其进行安抚工作;一方面针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实际状况,开始作被执行人父母及兄弟姐妹们的工作。通过多次努力,被执行人父亲终于被贾志豪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20000元,使该案得以和解执行。当申请执行人崔某拿到执行款时,感动地热泪盈眶:“我作为一名残疾人,从没感到残疾带来不便,我要感谢这位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