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到了“三个确保到位”,积极营造监督的良好氛围,取得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形成了理解、支持与监督的良性循环,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是确保了思想认识到位。该院在对待人大的监督上有透彻的认识,充分意识到人大的监督是人民法院接受监督体系中层次最高的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是对法官的爱护和关心,从而提高了对议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做到尽心而办、 尽心而为、尽快答复。
二是确保了领导力量到位。该院把人大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坚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不定期走访市、县人大代表,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优质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来信。
三是确保了制度建设到位。完善了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联系的规章制度,建立人大视察和评议法院的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等,确保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5次,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