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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5-10 15:15:3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法院是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九五二年七月建立“鄢陵县人民法院”,一九五九年管辖屯沟、只乐、陈店、彭店、马栏、安陵镇、张桥七个法庭。内设刑事庭、民事、经济审判一庭、经济审判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审监庭、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纪检组、法医技术鉴定中心十三个庭室,经过多年的审判经验,现法院分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信访办、监管办、司法技术科、工会、机关党委研究室、后勤中心、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庭、行政庭、立案庭、送达组、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诉调对接中心、陈店法庭、马栏法庭、张桥法庭、屯沟法庭、只乐法庭、彭店法庭。主要职能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科刑事犯罪分子和经济犯罪分子,做好申诉信访工作和认真处理冤假错案。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

   (二)全院在职140人,行政政法编制84人、事业编制56人。

    二、 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决算总额1233.7万元。其中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33.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主要包括支出预决算总额1233.7万元。其中,净工资551.3万元,津贴92.4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61.6万元,遗属补助及纪检监察费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提前告知政策专项资金343万元,政策性专项资金1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支出13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鄢陵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相同,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为执行、审判所需燃油维修等。

    3.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数量,按规定用于的各类公务接待的支出。

    我院积极响应中央的“八项”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单位的职责,加强责任落实,为我县经济发展和工作稳定不断努力。

                                                            鄢陵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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