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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

鄢陵县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 一体化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7-10-19 09:27:44



    10月17日下午,鄢陵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推进会在鄢陵县人民法院召开。许昌中院正县级审判员时颖,鄢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郎春燕,鄢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常雪峰,许昌中院民二庭庭长闫鑫,许昌中院信息集控中心负责人王冲,许昌市保险业协会纠纷调处中心主任潘可,北京精友公司司法产品讲师张鑫,鄢陵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人,诉调对接特邀调解员,鄢陵县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等七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鄢陵县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北京精友公司司法产品讲师对道交一体化处理软件用PPT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现场演示。同时,对进一步完善道交案件处理流程和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进行详细讨论,为加快推进道交一体化提供保障。

    鄢陵县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等七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致认为纷繁复杂的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牵扯了保险人员及当事人过多精力和时间,道交一体化软件将大家解放了出来。下一步,保险行业将积极配合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工作,从快化解各类道路交通纠纷,营造优质高效的司法环境,为给群众搭建一个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平台。

    许昌中院闫鑫庭长指出,今年2月份,市委政法委把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纳入2017年度12项为民实事之一,要求法院与公安局、保险公司等单位配合,搭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降低纠纷成诉数量,促进辖区社会安定和谐有序发展。

    常书记从平安鄢陵、和谐鄢陵的高度,对道路交通一体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用足用好信息化网络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把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放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要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政法委、综治办要发挥牵头作用,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要起到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行业、社会调解、法律服务等机构的对接,各部门信息要实现互联互通,要让交通事故当事人享受一站式、在线的全流程调解、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作用,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互动机制;三要强力推进,推动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过程中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整合社会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平台纠纷化解体系,实行“网格化”调解模式,让人民群众就近调处纠纷,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思维,与鄢陵县“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运用好“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信息技术,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便利化、规范化、可视化,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增进公众对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运行机制的理解和认同。

    郎院长要求法院相关部门一定要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高标准建设好“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做好硬件配备和软件升级,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该平台打造成鄢陵的法治样板和特色窗口;要高质量推进好“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参与各方要统一执法尺度、及时传输信息、明确流程节点、加强沟通协调,将信息技术转化为工作水平和司法能力,为区域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高效率完成好"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审调及时、执行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工作满意度。

    时院长在充分肯定鄢陵县平安建设工作的同时,对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县法院、县公安局、诉调对接部门、保险部门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处理建设工作机制,要抓紧抓实,推动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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