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钱不多,但也是我们的血汗钱,这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今天终于拿到了,感谢咱们执行局干警。”10月26日,在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农民工刘某和他的同事们高高兴兴地从该案件的承办干警秦英杰手中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激动万分地说道。
据了解,2016年6月15日至8月28日期间,申请人刘某等人为被执行人晁某做水磨石工作,在工作结束后,被执行人晁某以暂时没有钱为由,给4名申请人分别打了欠条,此后工资的事就石沉大海,再无音讯。后经过法院依法判决,并多次催要仍不履行的情况下,4名申请人依法向鄢陵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鄢陵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为了快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该案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晓明厉害,然而被执行人仍推诿扯皮,拒不履行。根据该事实,鄢陵法院依法决定对晁某司法拘留15日。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的第三天,被执行人的家属主动将全部欠款送至鄢陵县人民法院。经询问,晁某对拒不执行的行为感到羞愧,并承认了错误,鄢陵法院遂依法解除对晁某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翌日,4名申请人就从执行局领取了全部执行款23625元,从案件分到承办人手里到执行完毕一共只用了四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