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积极践行“以当事人为本”理念,鄢陵县法院重点对困难当事人案件进行回访,送关怀、送温暖下乡。
原告尤玉贤与被告赵付山(住陶城乡刘庄村)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尤玉贤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提出与被告赵付山离婚的诉讼,后经法庭劝解均撤诉。
1月15日上午,该院屯沟法庭干警对被告赵付山进行了回访。在回访过程中,该庭认真征求了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与他们拉起了家常,得知赵某夫妇常年在新疆打工,一儿一女现随被告赵付山70多岁的父母照顾,现均有病发烧;被告赵付山之父患有疾病,经常流鼻血,孙子、孙女的生活起居全由75岁赵付山母亲照料,生活相当困难,家境贫寒。法庭庭长李延军立即将自己兜里的钱拿出来交给赵某之母,让他们先解燃眉之急。
通过此次案件回访活动,进一步增进人民法院与涉案群众的感情,强化了法官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关怀,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