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下午,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不能”专题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河南经济报、许昌日报、中新网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程松峰、杨国平参加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宣教科科长乔瑞锋主持。
发布会上,程松峰同志介绍,法院执行的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行不能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针对的是第一类执行案件,指的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主要解决的是被执行人规避或抗拒执行、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以及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
对于第二类案件,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格按照“终本”规定完善工作程序,畅通在发现财产时及时恢复执行的渠道。同时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救助体系建设,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救济。
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2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