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治宣传日”。 当日上午,鄢陵县法院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组织干警在家家休闲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在活动现场,该院设立了法律咨询台,精心准备了宣传展板和宣传横幅,发放《诉讼指南》、《宪法宣传知识》、《扫黑除恶宣传知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等宣传册和宣传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不仅仅增强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敬法、用法的意识,传播法治文明、倡导法治理念,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调动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功能,还为群众深入了解宪法、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