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7 09:02:03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郑青黎:
本院受理马俊超等诉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的(2016)豫1024刑初106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书已生效,申请人马俊超等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24执恢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拍卖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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