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08:21:36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苏氏联合种业有限公司、苏学伟:
本院受理崔海波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的(2017)豫1024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申请人崔海波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24执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及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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