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08:25:27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梁碧全、刘方园:
关于丁恒申请执行梁碧全、刘方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豫1024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24执3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腾房公告及拍卖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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