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经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申请,鄢陵县人民法院对鄢陵县马栏镇议台村炼铝小作坊发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禁止令,这是该院发出的首张环保禁止令。
经初查,鄢陵县马栏镇议台村炼铝小作坊擅自在马栏镇议台村工业路东段路南利用废铝渣炼化铝锭制品,在无任何环保措施情况下违法持续向空中排放废气和向周边农耕地倾倒固体废弃物一案,该行为对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经许昌祥瑞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认定,部分有害物因子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为防止危害持续扩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安全隐患,鄢陵县人民法院强力介入,以禁止令的形式责令该炼铝小作坊停止生产、禁止向空中排放废气和向周边农田耕地倾倒固体污染物。
下一步,鄢陵县人民法院将加大与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效衔接,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相关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重拳治理环境污染,让花都鄢陵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共同守护好鄢陵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