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鄢陵县人民法院干警通过网络、报刊和媒体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高潮,在全院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李庆军生前系省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郑州逝世,年仅54岁。李庆军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忠于职守,秉公办案,近3年来主审案件217起,无一错案和上访缠诉,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长年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着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
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和标尺,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赶有目标,以公正执法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追求,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做新时代出彩法院人,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谈及李庆军,员额法官王志刚感触颇深: “我被借调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那几年,一直在李庆军同志带领的合议庭工作。他待人真诚、做事严谨,在身体虚弱、行走困难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和他共事的点点滴滴,我时常在脑海中想起。这样的法官,值得我们学习!”
鄢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红卫说:“李庆军同志做过的事情,就是我们正在干的工作,但是他们干得更勤勉、更精细、更值得我好好学习。”
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负责人程松峰说:“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淡泊名利,在一些人眼里,这些可能都是纯粹的付出,而在李庆军的眼里却是伴随着快乐的天职和本分。”
“我们要像李庆军同志那样做到对理想信念始终不渝、对党的事业永不懈怠、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践行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张桥人民法庭庭长曹福歌说。
“李庆军以他的言行向世人展示了当今法官的风采。他是广大法官的优秀代表,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年轻干警!”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秦英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