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0 15:36:01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葛会云、王俊锋:
本院受理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葛会云、王俊锋、张发根、孙志萌、李素梅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的(2017)鄢证执字第088号执行证书已生效,申请人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24执13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乔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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