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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14:28:32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娄金成(城): 

    本院受理吴雪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8)豫1024民初2287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申请人吴雪锋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你名下号牌为豫AQ639B的一汽红旗奔腾牌车辆已以物抵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24执85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乔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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