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司法保障职责,灵活执行方式,通过活查封变更对一家面粉生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唤醒”企业恢复生产。
鄢陵这家企业系一家面粉面条生产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群众生活物资极其紧缺。为满足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需求,该公司申请要求复工生产。恢复生产需要启动设备和利用原材料,由于该面粉公司此前因其他纠纷,其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已被鄢陵县法院依法查封。3月3日下午,该公司向鄢陵县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企业申请后,鄢陵县法院高度重视。院领导要求相关庭室、承办法官从全力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的大局出发,依法妥善处理该公司提出的申请事项。合议庭经过慎重评议,认为在保证查封财产价值不减损的前提下,允许申请人流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原料和成品进行生产经营,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遂同意变更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全力帮助企业复工生产。
第二天一上班,鄢陵县法院负责执行该案的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该公司所在地,现场告知申请人可以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但不得转移、减损被查封财产及相应法律责任,所生产加工的成品买卖须经法院许可,并记录在案。申请人对法院善意的执行理念、灵活保全方式表示认可和感动。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在不到24小时内,鄢陵县法院为这家企业尽快复工生产,服务疫情防控扫清了最后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