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鄢陵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26 10:03:02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亚辉、康玉霞、王美安、曹晶晶:
鄢陵法院受理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9)豫1024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24执362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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