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6日,清明节小长假的最后一天,鄢陵法院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成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非常满意。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等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经鄢陵法院主持调解,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被告李某等每月28日前偿还原告2000,共计60000元。调解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调解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送达了相关文书,通过线上查控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并对其进行了限高。4月6日,准备外出的李某,购票受到限制,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双方相约到法院进行协商解决。正在家中休息的执行干警杨国平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后,立即赶到单位,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扣除冻结的部分款项后,李某履行了全部余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