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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中装百姓 “五”字调解系民情

  发布时间:2011-05-24 10:24:38


    鄢陵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运用五字调解法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并着力提高调解协议的当庭兑现率,不仅在形式上“案结”,而且在实体上“事了”,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字即“听、看、讲、评、劝” 。所谓“听”,即双方兼听、耐心听,要听出双方的理和亏,对和错,双方之间的争议焦点,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看”,即察看,观看。要察颜观色,洞悉当事人心态,做到有的放矢。然后引导当事人观看相关宣传图画、格言等,引发其觉悟。“讲”即归纳事实,宣讲法律。事实是双方陈述中的共同点和争议焦点,要客观真实,不能主观推测,宣讲法律要结合现场环境,深入浅出,浅显易懂,要让双方当事人有认同感。“评”即点评、批评。围绕争议焦点,分别抓住双方的亏错,结合法律点评,上升到道德准则的高度予以批评,使其在思想上产生知错或惭愧感,从而放弃打“气官司”的念头。“劝”即劝和、息诉。法官可根据通过前四步工作所形成的情绪氛围,运用个人社会经验,分析矛盾形成原因,动之以情,晓之双理,促使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鄢陵法院由于较好运用了上述“五”字调解法,近三年所审结的近万起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在85%以上,且呈现出了“三升、三降”可喜局面。一是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上升了,判决率下降了。二是服判率上升了,上诉案件数下降了。三是群众满意度上升了,再审(申请再审、抗诉再审)案件下降了。连续六年鄢陵法院无赴省、进京涉诉上访案件;无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无上级领导督办案件;鄢陵法院成为名副其实的“三无法院”。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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