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鄢陵县法院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帮助支持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共渡难关,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强化精准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相关意见与精神,找准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力强化服务保障意识,精准服务,分类施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深入排查涉复工复产企业相关执行案件,与其加强在线沟通、实时对接,全方位了解相关企业的利益诉求,为企业有序、顺利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加大对涉企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对从事疫情防控产品生产、运输等企业,应暂缓采取财产查控措施。针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严禁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和抗击疫情工作的负面影响。
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对于明确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及物资,暂缓采取查控或查封等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强化善意执行,积极主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
主动拓展执行职能。深入开展司法调研,做好辖区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各类经营风险和法律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涉中小微企业提出司法建议,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