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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闹纷争 多年恩怨一朝解

发布时间:2023-03-27 17:29:28


理并重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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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人民法庭法官成功化解了一对八旬老人积怨四十年的恩怨,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借款2000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曹某现年79岁,被告王某现年80岁。1984年,原告在某政府财政所上班,被告在镇办砖窑厂工作。原告称当年被告借其现金2000元,未打条,经几十年来的催要,被告一直未还。被告称当时砖窑厂需要资金,就找时任乡长,乡长安排原告给其现金2000元,后来乡里解决了。二人各执一词,均没有人证物证。为此原告与被告几十年来多次发生吵闹,甚至到相互撕打,被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纠纷也曾经村委,司法所,乡领导多次调解均无果,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000元及利息。
法庭受理后,针对双方诉争的借款事实年代久远,又无相关证据,且即便存在借款2000元的事实,也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再予以保护。但是考虑到他们年事已高,本应休闲度日,安享晚年,却为此事吵闹不止,有碍身心。承办法官就根据纠纷的来龙去脉,耐心做双方工作,劝导他们发生矛盾理应冷静处理,积极沟通,各退一步。同时从法律上讲债权的时效性和债权认定的证据要求,从情理上讲履行债务的诚实守信,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上讲纠纷解决的客观现实性,最终两位老人被感动,被告主动提出当庭偿还2000元,原告同意并表示不再要求利息,一起长达四十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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