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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智能存储柜及扫描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09:17:16


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鄢陵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鄢陵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智能存储柜及扫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鄢陵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智能存储柜及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项目编号:YLFYZBCG〔2023〕005号

1.4 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鄢陵县人民法院采购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智能存储柜及扫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5 预算金额:630000.00元;最高限价:630000.00元。

1.6 履约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1.7 履约地点:鄢陵县人民法院

1.8 分    包:不允许

1.9 质量标准:合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2.3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 12:00 ,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报名提交材料:供应商报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hnlygcgl@126.com邮箱,并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支付宝账号:131*****,售后不退。

3.4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响应地点:许昌市宏腾路与竹林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7层1715室。

4.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鄢陵县人民法院网》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鄢陵县人民法院           

   址:鄢陵县安陵镇西关街529号

人:李先生        

   话:0374-72630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宏腾路与竹林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7层1715室      

人:蔡先生             

   话: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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