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一文全了解悬赏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20 17:38:30
悬赏执行,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悬赏金的执行措施。
(1)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法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行踪,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3)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或其他动产被人民法院查封等限制措施后未能实际控制的;
(4)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嫌疑的;
(5)其他需要实行悬赏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悬赏执行的请求、事实理由、具体奖励额度或计算方法、悬赏执行期限、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等。
被执行人与配偶的共有财产,被执行人未获得的租金、货款、工程款、保证金、收入等(尤其是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合伙所得未分配的收益,被执行人名下有处置价值的车辆及其他动产等。
(1)提供的财产线索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线索;
(2)提供财产线索应具体准确,以便法院确定、控制财产;
(3)法院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采取执行措施,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
(4)线索提供者应非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
根据规定,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对符合支付悬赏金条件的,法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也就是说,财产线索提供者是直接从法院领取悬赏金。
来源:节选自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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