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阳光为天平增辉”为题头版头条报道了近年来省高院党组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第一要义和首要任务常抓不懈的做法和成效,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省纪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作出重要批示:“省高院党组狠抓反腐倡廉的做法应予肯定。凡事由人做,而做公务之人必先清廉,这是古往今来的为官之鉴,不如此会失公允,惹恼民众,引祸上身。这一点,各行各业的公职人员都应明白。”张立勇院长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尹晋华书记的重要批示,把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推上一个新阶段。收悉传真后,鄢陵县法院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四个到位” 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大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省纪委尹书记批示和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批示传真件收悉后,鄢陵县法院党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印发了领导批示和《阳光为“天平”增辉》一文,并迅速发放到每个部门和每名干警手中,11月28日下午在六楼会议室立即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在会上认真传达了省纪委尹晋华书记和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阳光为“天平”增辉》一文,并结合鄢陵县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领导批示精神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在会上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为贯彻落实好领导批示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全体干警在学习会上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自觉主动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把贯彻落实好尹晋华书记和张立勇院长批示精神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做到清正、文明、廉洁,切实树立好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为鄢陵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二是做到提醒警示到位。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节假日干警廉洁自律工作,利用现有的廉政警示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通过读廉书、看廉片、唱廉歌、听廉课、发廉信、倡助廉、建廉网、办廉展等多种方式,时时提醒,处处提醒全体干警加强廉洁自律,自觉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大力倡导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是做到监督检查到位。进一步加强监察室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不定期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向全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刹纠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继续保持好鄢陵县法院连续七年无违法违纪的良好势头。
四是广泛接受监督到位。进一步打造“阳光司法”,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继续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的重要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交流,实现全方位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