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鄢陵县法院推出“三告知、三提醒”制度积极应对《行政强制法》实施

  发布时间:2012-05-19 11:08:34


    《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施行后,鄢陵县法院适时向行政机关推出“三告知、三提醒”制度,跨前一步,为行政机关在对生效行政决定申请执行方面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效果较好。主要做法如下:

    一、告知申请期限缩短,提醒注意权利行使期限。告知行政机关注意新法中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缩短的规定,提请其注意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同时,对新法出台前一年生效的行政决定作出机关给予特别提醒,避免其因错过申请期限而丧失权利。

    二、告知催告程序履行,提醒注意穷尽送达。告知行政机关在向法院递交申请前,应当履行新法特别规定的“催告程序”。同时,对于催告书的送达给予特别提醒,避免因未尽送达而致催告程序未作履行。

    三、告知完备材料提供,提醒注意细节规范。告知行政机关法院书面审查标准,要求其提供完备的申请材料,内容涵盖催告程序履行情况、强制执行标的等。同时,对强制执行申请书上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印章加盖、日期注明等细节规范给予特别提醒,避免因细节疏漏导致无法立案。

责任编辑:乔瑞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