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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招数老一套 上当受骗见新人

  发布时间:2012-06-18 11:38:00


   以谎称能为其办理低保、办理医疗卡为诱饵是拙劣老一套诈骗的手段,各种媒体都有报道,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因为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2012年6月14日,鄢陵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2011年5月19日10时左右,被告人刘某、孙某预谋后,由孙某开一辆黑色起亚牌轿车,二人到鄢陵县南坞乡北坞村,刘某下车与该村村民吕某搭话,骗吕某说是其儿子的同学,在民政局工作,受其儿子委托来为其办理低保,并假装给吕某的儿子打电话,实际是拨通了孙某的电话,从而进一步获取吕某的信任,后谎称其朋友出车祸急用钱,骗走吕某现金3550元,刘某将赃款自肥,案发后已追退。

  2011年5月31日9时左右,被告人刘某、孙某预谋后,由孙某开一辆黑色起亚牌轿车,二人到西华县聂堆镇后韩村,刘某下车与该村村民杨某搭话,骗杨某说是其儿子的同学,在民政局工作,受其儿子委托来为其办理医疗卡,并假装给杨某的儿子打电话,实际是拨通了孙某的电话,从而进一步获取杨某的信任,后谎称其朋友出车祸急用钱,骗走杨某现金12500元,孙某分得200元,刘某将下余赃款自肥,案发后已追退。

  2012年3月27日,被告人孙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孙某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孙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刘某、孙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其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诈骗犯罪的手法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社会经验少、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群众,利用大家的贪欲来骗取钱物。在与他人交往时,特别是陌生人“售物”或能“消灾避难”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随时保持头脑清醒,以免贪小利吃大亏。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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