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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08:31:27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024执恢31号 

李五林、周口市双林吸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杨德国与李五林、周口市双林吸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024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乔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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