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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精细审务管理 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07-06 16:51:00


    上半年,鄢陵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831件,审结602件,民事可调案件调解率41%,撤诉率50.43%。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第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了《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考评办法》等十多项制度,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月度、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第二,强化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第三,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坚持月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上半年共评查案件580件。通过案件评查,对照案件质量效率16项指标,认真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等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审判质效综合指标分析会,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原因,汲取教训,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效提高。今年上半年我院各类案件的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8.14%。

    第四,强化阳光司法。坚持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提高。推行网上办案,对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在网上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加大人民陪审工作力度,人民陪审率为53.46%,简易程序适用率为44.8%,服判息诉率为80.26%,推进司法民主。开展阳光执行公开承诺活动,公开执行程序、公开执行环节、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执行日志等,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加强监督,确保司法廉洁。建立《督查制度》,成立督查组,督查组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特别是对办案人员所办案件 进行全程跟踪,随时警醒干警,使干警不要违法,不敢违法。此外,还向社会公告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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