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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细致调解 十年债务子代父还

  发布时间:2012-07-09 16:24:41


    父亲因病死亡,留下巨额债务,孝顺儿代父偿还,案件圆满结束。近日,鄢陵县法院审结一起债务纠纷案,原告苏某与被告张某为被继承人债务纠纷达成协议:被告张某于协议达成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苏某50000元。十年债务终于得以解决。

    1999年被告张某的父亲张大某开办了个养锗厂,成了附近的名人,后来因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但后来张大某无钱还款,2003年1月份,张大某给原告出具了两份借条,共计90000元(含利息),这时,养猪场已无猪可养,猪场内一片荒芜,虽有20多间旧房子终究值不了几个钱.

    2009年11月份,张大某因病死亡,之后,原告苏某找被告张某解决借款问题遭拒后,于2012年1月份以张某为被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偿还借款,主审法官在了解情况的来龙去脉后,开始召集双方调解,被告张某认为自已没借原告钱,也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拒绝还款,先前的两次调解双方都在争吵中结束。主审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继续深入调查了解得知原告与被告的父亲生前关系特别好,原告确实在资金上帮了原告父亲及家里不少的忙,被告小时候原告还非常喜欢他,被告至今还记得原告和他玩耍时的情景。主审法官抓住时机,利用双方往日建立的感情,并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适时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均表示理解对方的难处,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协议,纠纷得以解决。才有了开头双方签协议的一幕。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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