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4日上午,鄢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盗窃案,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一高在校师生及部分群众共150余人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杨某是80后的鄢陵县人,由于儿子从小患有自闭症,妻子不能忍受家庭困难的现状而离家出走。妻子出走后,与患有自闭症的儿子相依为命的杨某,为了给儿子治病和维持家庭的生计,在借钱无果的情况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听朋友说盗窃移动公司基站塔上的馈线能多卖钱,于是在2012年2月至3月14日,被告人杨某先后参与盗窃六次,盗窃数额65551元,其中盗窃未遂三起,盗窃数额25882元。经庭审,该院决定审理结果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院审判人员与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代表、委员们对今天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他们对法官们表现出端庄的庭审礼仪、娴熟的庭审技巧及掌控有度的庭审驾驭能力予以充分肯定。他们一致认为,通过公开审判,可以使人民群众受到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今天旁听的还有县一高的部分师生,这不仅能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还能增强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产生更大的社会效果。
政协委员刘洪民说,今天他第一次参加公开庭审,感觉法官们都很专业,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希望以后法院能多邀请社会上的人员来参加庭审,让大家都能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