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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鄢陵县人民法院屯沟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

发布时间:2024-07-01 09:07:59






6月25日上午,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延军和屯沟人民法庭法官到南坞镇时楼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2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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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太今年74岁,其与老伴婚后育有三子,老伴去世多年。由于本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无法自理。近年来,因赡养问题,三个儿子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村委多次调解无果,故张老太将他们诉至屯沟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由于涉及到老年人赡养问题,承办法官王艺霏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决定前往老人所在时楼村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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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各方当事人围绕焦点均发表了意见。在充分听取各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三被告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他们之间因生活琐事心存芥蒂,导致老人无人赡养的局面。经过庭审及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从法理、情理、道理的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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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鄢陵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开展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巡回法庭,深入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营造文明和谐的乡村风气注入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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