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星期三晴 □记者何永刚
鄢陵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玉亭的桌子上,放着一摞“执行提示卡”,这些卡被申请执行人称为“温情卡”。
“有了这张卡,申请执行人就可以选择他们信任的执行干警办案。”杨玉亭说着拿起这张名片大小的“执行提示卡”递给我。
卡片上写明了主管执行工作领导、廉政监督员及所有执行干警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家住望田镇店东刘村的刘某就是通过这张“温情卡”选择了自己信任的执行干警。
尽管年近八旬的刘某有5个子女,但老人的赡养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子女依然不履行赡养义务,刘某决定申请执行。案件被分到一名姓刘的执行干警手里,刘某提出了异议,原因是执行干警和刘某是老乡,害怕执行中出现不公。根据“温情卡”的提示,刘某选择了新的执行干警樊合昌。
“既然选择了我,我就不能辜负申请执行人对我的信任。”在樊合昌眼中,当事人的选择
就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接案后,樊合昌深入当事人家中,和应约参加的乡包村干部、乡司法所长、村支部书记一道,共同做刘某及子女的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我接了案,就得对案子终身负责,小卡片背负的可是大责任。”樊合昌说。
案子执结后,刘某深有感触:“我选择的执行干警我相信,我相信的人办事我放心。”
“有了‘温情卡’,当事人可以随时选择,既方便执行,也方便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保证了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杨玉亭这样评价“温情卡”的作用。
去年9月20日,鄢陵县法院立案执行焦作市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石某合同纠纷,涉案标的16万余元。但两个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做生意,无确切地址,电话联系却始终不履行义务。
当年11月10日,主管执行的鄢陵县法院副院长马克瑛接到焦作执行联络信息员的电话:“张某出现了,他因另一起案件明天在焦作开庭。”次日8时,马克瑛带领执行干警赶到焦作,庭审结束后,立即将张某带回许昌,第二天双方就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原来,执行干警在执行立案或送达执行文书时,随案向执行当事人、当事人的亲戚、邻居、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执行联络信息员、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发放,同时郑重承诺:无论何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手机24小时开通,接到举报后,执行法官将马上赶赴现场。
“这张卡片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方便了我们。”杨玉亭说,“它搭起了我们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连心卡”、“亲情卡”、“温情卡”……一张小小的卡片被群众冠以不同的称谓。也许它在常人眼中普通至极,但在鄢陵县法院执行干警眼中,它却承载着百姓期待而信任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