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024执2100号
马建东、赵桂玲、马东亮、常素英、赵文明、常语蕾、王翠平、晋迎龙、贾文燕、蒋桦、赵志彪、樊凤连、黄艳丽、邱勇刚: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建东、赵桂玲、马东亮、常素英、赵文明、常语蕾、王翠平、晋迎龙、贾文燕、蒋桦、赵志彪、樊凤连、黄艳丽、邱勇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024执2100号执行裁定书、(2024)豫1024执2100号限制高消费令、(2024)豫1024执2100号执行风险告知书、(2024)豫1024执2100号传票、(2024)豫1024执2100号执行通知书、(2024)豫1024执2100号报告财产令、(2024)豫1024执2100号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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