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024执2169号
菅月真、丁孟欢、于富海、唐玉丹、牛文远、王卫华、崔泽、李春英、张彦彩、金彦伟、于亚丽、苏保伟、张彦秋、胥永强、张立梅、李锋、李长仁: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与被执行人菅月真、丁孟欢、于富海、唐玉丹、牛文远、王卫华、崔泽、李春英、张彦彩、金彦伟、于亚丽、苏保伟、张彦秋、胥永强、张立梅、李锋、李长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024执2169号执行裁定书、(2024)豫1024执2169号限制高消费令、(2024)豫1024执2169号执行风险告知书、(2024)豫1024执2169号传票、(2024)豫1024执2169号执行通知书、(2024)豫1024执2169号报告财产令、(2024)豫1024执2169号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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