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024执2695号
河南骏景地产有限公司、陈丽、陈群成、王章普、河南瑞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永臣、张曦鹤、陈向辉、王慧敏: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与被执行人河南骏景地产有限公司、陈丽、陈群成、王章普、河南瑞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永臣、张曦鹤、陈向辉、王慧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024执2695号执行裁定书、(2024)豫1024执2695号限制高消费令、(2024)豫1024执2695号执行风险告知书、(2024)豫1024执2695号传票、(2024)豫1024执2695号执行通知书、(2024)豫1024执2695号报告财产令、(2024)豫1024执2695号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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