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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多措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3-07 15:02:39


   近年来,鄢陵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领导重视,健全制度。该院民事审判一庭以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为主。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辖区特点,该庭把创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摆上了重要工作议程。同时,专门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和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该院高度重视,从加强与政府、妇联的联系等方面着手,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并专门制定了与政府、妇联、司法局共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并从严落实。

    发挥职能,维护权益。鄢陵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起诉的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从去年三月八日到目前,已经成功调解、判决近百起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

     以人为本,开辟通道。鄢陵法院一直坚持以人为本,从接待、咨询、受理案件到审判各个环节,一直强调友善微笑服务。对于离婚案件、未成年人抚养费、赡养老人等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于经济困难的群众,专门制定了诉讼费减免缓的制度,从而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扩充了途径。

    部门联动,优势互补。鄢陵法院还注重加强妇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从妇联挑选了具有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群众担任案件陪审员,并加强对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庭审案例分析,提高妇联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水平,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工作特点有机结合,从而实现了法院与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

    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该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走向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开展“迎三•八”法官法律咨询活动。为表达对儿童的关爱之心,该庭积极开展了“向失学儿童献爱心”捐款活动,“捐资助学”等捐款活动。

    发挥优势,上门服务。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深入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上门服务、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活动。根据实际工作的特点,结合妇女的实际需要,组织现场开庭、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农村妇女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素质。

责任编辑: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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