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令人羡慕的两妯娌,可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却丧失理智,大打出手,结果弟媳的耳朵被咬掉一块,住进了医院,而嫂嫂却因触犯了刑律,住进了班房。
2012年5月18日10时许,鄢陵县陈化店镇某村的两妯娌朱某和常某在地里干活,弟媳常某发现其地里树上的树枝被人折断,也不问缘由,在地里大骂一通。而在临边干活的嫂嫂朱某听不下去了,遂上前解释折断几支树枝的原因。正在气头上的弟媳那能听得下去,不由分说上前就与嫂子撕抓,二人厮打中,嫂子朱某个小,不占优势,明显吃亏,一气之下将弟媳常某的右耳咬掉一部分。当天,常某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法医鉴定,常某损伤程度为轻伤,朱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鄢陵法院在审理期间,刑事法官通过做双方的工作,朱某及其家属与常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万元。弟媳对嫂子表示谅解,要求法院从轻判处其嫂子。
鄢陵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朱某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又自愿积极赔偿因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弟媳造成的经济损失,征得了弟媳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法律规定,以被告人朱芳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