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通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通信服务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项目编号:鄢法磋商采购-2025-2
1.4 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鄢陵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通信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5 预算金额:990000.00元;最高限价:990000.00元。
1.6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7 交付(实施)地点(范围):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1.8 分 包:不允许
1.9 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
2.5 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 12:00 ,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报名提交材料:供应商报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现场报名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组织的采购项目。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支付宝账号:183 3901 7985,售后不退。
3.4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响应地点:许昌市宏腾路与竹林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4层1409室。
4.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网》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地 址:鄢陵县锦华路西段公安局东邻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726 3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宏腾路与竹林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7层1715室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183 3901 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