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 作者:乔瑞峰 发布时间:2025-02-10 17:39:09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024执恢211号
夏洪钢: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许昌市分行与被执行人夏洪钢、孙桂粉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024执恢211号《分配方案》,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地址:鄢陵县锦华路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374-7263205
邮编:4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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