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鄢陵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案件信访评估预警机制,使案件风险评估覆盖诉讼全过程。
一是界定信访风险评估范围。该院明确规定,信访风险评估范围的案件为全院受理和正在办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案件以及发回重审案件。
二是明确信访风险评估节点。该院要求,按照审判流程,在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开庭审理、案件执行等各环节,由每个环节的案件承办人对所承办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报信访办备案。
三是确定信访风险级别。将涉诉案件信访风险等级分为黄、橙、红三级预警,并规定案件被评估为红色预警的,应向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审判委员会逐级汇报;案件被评估为橙色预警的,应向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信访办逐级汇报;案件被评估为黄色预警的,应向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逐级汇报。
四是制定风险处置程序。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按照信访风险等级评定标准,综合全案情况,对所承办的案件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专项报告,逐级上报。符合信访风险红色等级评定标准的,由案件承办人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逐级上报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组织实施;符合信访风险等级橙色等级标准的,由案件承办人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逐级上报分管院领导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由信访办组织实施。符合信访风险黄色等级评定标准的,由案件承办人制定相应的防范预案,逐级上报分管院领导,由本业务庭组织实施。案件承办人员要认真填写《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评估表》,该评估表要存入卷宗,随案移交到下一个环节的承办部门,确保评估工作连续性。
五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如果发生涉法涉诉案件,实行自源头责任倒查,在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开庭审理、案件执行等各环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案件信访预警全覆盖机制实施以来,该院有效控制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鄢陵法院未发生涉法涉诉不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