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豫1024执恢68号
张献忠: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鄢陵县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继兵、张琳琳、张献忠、张继发、鄢陵县天华园林有限公司、马建追偿权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1024执恢68号拍卖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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